各企业注意啦!
2021年西安市企业研发投入奖补资金申报延长了
系统申报时限从即日起延长至9月30日
纸质材料受理延长至10月9日
其他事项按原通知执行
2021年西安市企业研发投入奖补资金
一、申报对象 纳入统计部门研发投入统计调查范围且有研发投入的规上企业。 二、申报条件 1. 2020年度企业R&D投入大于100万(含),且R&D投入强度达到1.72%(含)(注:2019年西安市规上工业企业R&D投入强度为1.72%);或2020年度企业R&D投入强度未达到1.72%,但R&D投入大于1000万(含)的规上企业。 2. 符合《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科发〔2020〕19号)明确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3. 2020年度新增纳入统计的规上企业不列入本次奖补范围。 三、奖补标准 对符合奖补条件的企业,依据企业上年度的自主研发投入情况给予补助,对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给予奖励。在审定企业年度研发投入奖补时,企业获得的财政资金不计入补助奖励计算基数,补助和奖励金额计算结果以万元为单位向下取整,且合计兑现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 (一)补助资金计算方法 1.研发投入在1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强度在上年度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含)以上的奖补标准: (1)研发投入100万元(含)至1000万元(含)的,研发投入低于500万元的部分补助5万元,研发投入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5%的比例增加补助,最高补助25万元; (2)研发投入1000万元至1亿元(含)的,在研发投入1000万元补助25万元的基础上,研发投入每增加1000万元,补助增加3万元,最高补助50万元; (3)研发投入1亿元以上的,在研发投入1亿元补助50万元的基础上,研发投入每增加1亿元,补助增加20万元,最高补助1000万元;以上述方法计算补助结果为基数,对制造业企业按基数的10%增加补助;对研发投入强度超过10%的按基数的10%增加补助;同时符合两项条件的分别计入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 2.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强度在上年度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以下的,每1000万元研发投入奖励1万元,最高补助100万元。 (二)增量奖励资金计算方法 对研发投入增量较上年度增量超过500万元的,按研发经费投入增量的1%进行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年度的上一年度企业未享受研发投入政策的,不列入增量奖励范围。 四、申报流程 1. 企业申报流程分为企业账号快速注册、在线申报、与纸质材料申报报送。企业账号快速注册:符合条件的企业需通过“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data.xast.cn:8080)注册用户。完成企业账号快速注册后,继续在线填写申请书,并将申请书信息在线提交至上级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初审。 2. 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形式审查,并线上提交报送XX区/县2021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申请情况汇总表。 五、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报送要求:企业系统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带水印),申请资料进行简装,一式贰份并加盖公章。 2.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7楼706室。 3.为避免人员集聚,每日受理材料不超过100家,各申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请可提前拨打029-88405315、88407751进行电话咨询。 六、其他说明 1. R&D支出确认依据国家统计局《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国统字〔2019〕47号)执行,并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复核。未按要求配合专项审计的企业,不予奖补。 2. 企业申报前需参考年度报统数据对R&D投入和投入强度进行测算,最终奖补基数以第三方审计确认与统计复核数据为准。有报表合并情况的关联公司不得重复归集申报奖补,重复申请奖补资金查实的取消双方奖补资格。 3. 企业自主提出申请,按期未能提交申报材料的,逾期不予受理。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申报过程中有恶意篡改数据等造假行为的,依据科研诚信管理规定处理。 4. 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内部科研、技术、统计、财务等部门的沟通合作,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真实、客观,填报的数据将作为奖补复核审计的基础数据。 5. 为做好全市研发投入奖补政策绩效评价,申报企业需同步提交《2021年研发奖补企业基础信息采集表》(附件2)至“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申报界面中的“附件8”,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2756439499@qq.com邮箱。 6. 系统操作说明:企业须使用“单位管理员”账号登录“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后在系统首页申报“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