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装承修承试资质改革新老标准变化及对比如下
等级设置
• 老标准: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
• 新标准:取消四级、五级,许可证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人员资质
• 老标准:无明确规定不允许一人双证,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申请四级至五级许可证的,应拥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 新标准:明确规定各类人员均不得同时在其他单位任职,也就是不允许一人双证。申请三级许可证的,技术负责人应拥有3年以上与所申请许可证类别相适应的电力设施安装、维修或试验管理工作经历,具有电力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社保要求
• 老标准:无新办需缴纳三个月社保的明确要求。
• 新标准:申请单位的相关人员应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缴纳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
现场核查
• 老标准:无明确规定新办需核查现场。
• 新标准:派出机构在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指派两名以上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业务范围
• 老标准:四级可从事35千伏以下,五级可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业务。
• 新标准:三级可从事35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或者试验活动。
业绩要求
• 老标准:三级有近3年内承担过相应规模工程,且工程质量合格等业绩要求。
• 新标准:申请三级许可证无明确业绩要求。
最新所需人员要求如下: